2010年3月21日星期日

丙年 四旬期第五主日 3月21日

依撒意亚 43:16-21
斐理伯 3:8-14
圣若望福音 8:1-11

如果我们碰巧经过新加坡的高等法庭,我们可以看一看这座建筑物的上面。

在这座建筑物的门面上,有几尊有趣的塑像。

中间的塑像是一尊蒙着双眼,一手握着一个秤,另一手握着一把剑的女塑像。

这个塑像象征正义,西方人称她“正义女神”。在我们华人的文化里,我们也有一个“包青天”。

塑像上的特征都有含意。蒙住眼睛的意思是要告诉我们,正义是公正的,是不偏袒任何一方的。

秤的意思是行为和证据都会受到衡量,判决是客观的。

而剑象征刑罚,每一个罪都会有应得的惩罚。

以上就是司法的正义。

司法的正义告诉我们法律是大公无私的。

判决是客观的,是对的。

随后,犯人会受到刑罚。

所以这“正义女神”的塑像会出现在高等法院的门面上。

因为法庭 象征法律和正义。所以每当出现争议或诬告时,双方都必须到法庭上 解决  纠纷。

法庭就会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审判。

在今天的福音里,我们听到的是一个类似法庭的一幕。

这里有经师和法利赛人,他们是对法律有深厚认识的人,他们就想是法庭里的检控方。

摆在他们面前的案子是,他们捉到一个犯  奸淫罪的妇人,根据法律,她必须被处死。

他们问耶稣有什么意见,其实就是在要求他做一个判决。

这里不寻常的地方是,没有人为这个妇人辩护,因为没有人要为她辩护。

很明显的,证据对这个妇人不利,而且她是被“捉奸在床”,所以没有人会要替她说话。

从我们人的角度来看,应该怎么下判决是很明显,这个妇人也是罪有应得。

可是,如果耶稣做审判的话,那么祂就陷入了经师和法利赛人布下的陷阱,因为他们正是要祂那么做。

耶稣没有做判决,祂反而开始用手指在地上写字。

福音没有记载祂写什么,也没有人知道祂写的是什么。

但是,如果我们熟知耶稣的教导,我们可以猜祂写的是什么。

我想,祂可能会写玛窦福音7:1-2的“你们不要判断人,免得你们受判断,因为你们用什么 判断来判断,你们也要受什么判断;你们用什么尺度量给人,也要用什么尺度量给你们”。

所以,耶稣会对经师和法利赛人说:“你们中间谁没有罪,就先向她投石罢。”

只有耶稣是没有罪的,但是他拒绝定那个妇人的罪,也不谴责她。

这应该能提醒我们,不能审判别人,也不能谴责别人,因为我们要记得我们自己也是罪人。

如果耶稣能慈爱待人,那么我们也必以慈爱待人。

福音也提醒我们,我们加在别人身上的也必然会加在我们身上。

当我们讲别人的是非,批评他们时,我们就是在谴责他们,在审判他们。

魔鬼的陷阱就是要引诱我们在别人犯罪时,去批评和谴责 他们,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,我们就是在犯同样的罪。

耶稣的降临是为了用祂的爱、祂的慈悲和祂的怜悯来化解罪恶的力量。

当我们明白这点时,我们就不会批评和谴责别人。

因为每当我们对别人投一个石头时,别人也在对着我们投石头。